路由器出口美国,FCC认证的性质在2026年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过去内置Wi-Fi模块的路由器只需要走FCC Part 15 Subpart C的射频测试和Subpart B的电磁兼容测试,通过TCB审核取得FCC ID即可。但2026年3月23日之后,FCC将所有在外国生产的消费级路由器整体纳入了“Covered List”——你可以把它理解成一份“黑名单”,上了这份名单的产品,不再适用过去简化的认证流程,新型号无法获得FCC设备授权,也就不能合法进口和销售

这一变化的认定标准是生产地而非企业主体——只要路由器在受关注国家完成制造、组装、设计或开发中的任一主要阶段,无论品牌归属或企业总部所在地,都会被纳入管制范围。
FCC Covered List 包含: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AO Kaspersky Lab
中国移动国际美国公司
中国电信美洲公司
中国联通美洲公司
Pacific Networks/ComNet
以及
外国生产的无人机系统(UAS)及关键组件:2025年12月22日纳入。
外国生产的消费级路由器:2026年3月23日纳入。
外国生产的联网电力逆变器:2026年7月28日纳入。
外国生产的先进机器人设备:2026年7月28日纳入。
管制清单的适用范围有明确界定。FCC引用了NIST Internal Report 8425A对“路由器”的定义,指向的是面向住宅用户、可由用户自行安装、主要处理IP数据包转发的消费级网络设备。家用路由器、ISP提供的住宅网关(调制解调器与路由器一体机)均在管制范围内,ISP工程师上门安装的消费级设备同样受管制。但工业级和企业级路由器不在管制之列,具备热点功能的手机也不属于被管制设备。
对于属于管制范围的路由器,认证路径已经发生根本转变。制造商可以向美国战争部(DoW)或国土安全部(DHS)申请有条件核准,有效期最长18个月,获批后FCC可以继续批准新型号的设备授权。但申请有条件核准需要提交的材料远超以往常规FCC认证的要求,包括企业完整股权结构、持股5%及以上的实质受益人信息、董事会成员及高管的国籍与居住国、任何外国政府对公司运营或决策的影响力说明,以及申请设备的完整物料清单、所有组件的原产国、整机设计原产国和按国家量化的供应链集中度数据。这意味着制造商需要具备完整的供应链溯源能力,能够逐项证明每个关键组件的来源。
元器件层面的限制是2026年下半年最值得关注的规则变化。FCC于2026年9月11日发布最终法规,明确禁止对含有Covered List实体生产的“逻辑承载硬件组件”的设备授予FCC设备授权。逻辑承载硬件组件的判定标准是具备可编程逻辑、能够执行软件或固件功能的部件,具体包括半导体、处理器、Wi-Fi/蓝牙/蜂窝通信模块、物联网模块、加密模块和光收发器等。不具备逻辑功能的无源元件如电阻、电容、连接器和螺丝则予以豁免。这一规则封堵了此前通过采购外部组件来规避监管的路径,判定标准看的是组件生产实体本身,不是产品最终组装地点。规则于2026年10月13日正式生效,仅针对新设备授权申请,已获授权的产品可以继续正常销售。
对于现有FCC授权的路由器产品,过渡期安排已经明确。在2026年3月23日之前已获得FCC授权的路由器,可以在2027年3月1日之前继续进行Class I许可性变更,包括软件和固件的安全更新。但过了这个窗口期,即便最低级别的变更也需要重新走完整认证流程。FCC也针对供应链短缺情况发放了有限豁免,AT&T、Sercomm和NCTA成员等已获得为期一年的豁免,允许在已认证的路由器中替换受全球存储器短缺影响的存储模块和二极管、晶振、电感、RF滤波器等停产元器件,前提是不增加设备功能。